机关党委在学校党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保证、监督、协调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其主要工作范围和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党委的决议,根据学校工作的中心和重点,统一所属部门全体党员及领导干部的思想和行动。
二、加强机关各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督促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等各项组织制度和日常工作程序,发挥各级党组织在各部门的政治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
三、严格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宣扬党员中的先进事迹,表彰优秀党员;指导和督促各支部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审批新党员;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支持和协助各部门党政领导,顺利完成部门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根据学校党委的安排,组织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全体教工的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养。并以多种形式的活动为载体,加强学习效果。
五、负责抓好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掌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解疑释惑,疏通思想,并结合机关的实际情况,制定思想政治工作的程序及具体安排,同时做好协调、督促、检查工作,以保证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和各部门的政治稳定。
六、加强所属各部门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干部的管理,积极参与学校党委有关职能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任免工作。
七、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参与对所属部门党政干部的年度考核。
八、会同机关各部门做好机关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有效监督,参与对违规、违纪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受理党员的检举和申诉。
九、负责机关的工作作风建设。督促各部门改进工作作风,完善工作制度和措施,开展相应活动,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及办事效率,增进服务质量,树立机关工作的整体良好形象,为校领导和教学科研工作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
十、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机关各部门工作的实际状况。协调各部、处、直属单位的关系,加强互相协作、联系与沟通,凝聚人心,增强合力。
十一、配合统战部门,负责机关的统战工作,加强同机关各民主党派组织和成员的联系与合作,认真听取他们对机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完成机关的各项工作任务而做好统战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工会和共青团工作。组织机关教职工开好学校的教代会、工代会,关注干部、教职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加强各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化解干部、教职工中的矛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做好二级工会的自身建设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各种有利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另外,组织人员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大型活动,以此为载体,加强团结,赢取荣誉,树立集体荣誉感和大局意识,推动机关全局工作。团工作方面,以党建带团建,指导机关团总支做好团员和青年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党委和学校领导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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