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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费交纳和使用指南

发布时间:2022-03-28 来源:机关党委

 一、党费交纳

1.每年一月,根据组织部网站公式(网址链接计算需要交纳的党费,党费计算核定后本年度一般无需重复计算,年内若有工资晋档、职务晋升、岗位变动等,可以下年度再重新核定计算

2.党员按季度足额把党费交到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3.各党总支、党支部统一收齐后,采用线上交纳方式(收款单位:中国共产党暨南大学委员会,中国建设银行账号:4405 0158 0502 0000 0341),转账时备注:机关党委***支部**至**月党费,并把网转单据电子版发给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党费使用

1.每年年初,机关党委将党总支、党支部上交党费的30%返还给下辖党总支、党支部。

2.使用党费:各党总支、党支部在使用党费前,先填写《党费使用审批表》,将审批表交到机关党委审批。审批同意组织党员开展党建活动。

3.报账党总支、党支部填写《通用报销单(党费专用)》,附上新闻稿或活动简介,经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签字后,即可到财务大厅(行政楼231室)报账。


附件1.党费使用申请表.doc

     2.暨南大学通用报销单(党费专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