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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程序

发布时间:2022-03-28 来源:机关党委

一、党员从机关党委转出

1.党员向党支部提出转出组织关系申请,并提供接收组织关系的党组织信息;

2.到机关党委办公室办理组织关系转出手续;

3.转出至广东省内单位的:一般由机关党委直接在省内党务系统操作转出;

转出至广东省外单位的:由机关党委开具纸质版《介绍信》,党员本人持《介绍信》到接收单位办理组织关系转接,并将《介绍信回执》原件交回机关党委办公室,《介绍信回执》电子版可先拍照发给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党员转入机关党委

1.向原单位党组织提供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

目前组织关系转接一般都在本单位“党务系统”操作即可:

(1)广东省内(或广东省外但是系统已联网)转入的:一般由原单位直接在省内党务系统操作转出,转入抬头搜索:机关党委(联系人孙玉环);

(2)广东省外转入的(系统未联网):由原单位开具纸质版《介绍信》,抬头写:广东省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内容填:……由***党委去暨南大学机关党委……,党员本人将《介绍信》原件交到机关党委办公室;

2.转入前的党员档案查核工作:机关党委在党务系统收到省内拟转入的党员信息,或收到省外拟转入的《介绍信》,会要求拟接收党支部对《党员档案》进行查核,党支部可联系学校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处人事科借阅该党员《人事档案》,届时机关党委办公室工作人员和党支部党务干部一起查阅该同志《党员档案》;

3.党员档案查核无误后:

广东省内转入的:机关党委会在党务系统接收,并将该同志组织关系转入党支部;

广东省外转入的:机关党委根据收到的《介绍信》,出具回执给到该同志,该同志将回执给到原组织关系所在单位。